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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
索引号: 013948482-30/2018-0329010 公开目录: 长期规划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通报2014年末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的函》(甘财预函〔2016〕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各级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

二、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及41个单位,财政部专员办清理甄别债务余额为68021.5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5768.27万元(一般债务29196.2万元、专项债务26572.0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2.41万元、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2140.83万元。2014年末,我县一般债务率为26.4%,专项债务率为212.8%,综合债务率为79.8%。逾期债务额24759.93万元,逾期债务率36.4%。

(二)专项债务。2014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专项债务余额为26572万元,专项债务率为212.8%,主要形成原因:一是我县经济社会处于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财税体制不够完善,县级财力有限,债务规模较大,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二是部分单位由于债务负担较重,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程度较高。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我县专项债务超过100%预警线112.8个百分点。

三、化解目标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并建立防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四、化债范围

截至2015年12月底,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主要包括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建设产生的债务。

五、主要任务

(一)偿债计划。根据当前经济和财政发展形势研判,结合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际状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十三五”时期,我县债务化解目标年均增长3%。

——2015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7698万元,预计2016年末棚户区改造贷款到位后,债务余额至少达到84267万元,2015年实际化解债务16300万元,2016年-2020年年均增长3%,2020年债务化解达到1880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15.3%。

(二)资金来源。一是申请省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二是县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筹集的化债资金;三是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外借资金等;四是政府担保债务,县政府和县财政督促举债主体制定年度还款计划,落实偿债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责成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监督落实力度,在不影响现有支出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增收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债务本息,对到期债务偿还不及时、风险化解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在对其约谈、通报的同时,县财政扣减公用经费,直接用于化解债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不断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债务风险化解的重要意义,把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抓好抓实。为加强化解政府债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华亭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监督和宏观调控。

(二)强化监督机制,规范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由县发改局立项,建立项目储备,报县政府审核批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今后将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华亭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凡确需举借新债的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债务数额较大的举债项目要报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定。同时,不断强化债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举借新债务,切实做到还旧不借新,控制债务规模,逐步清理化解现存债务。

(三)完善债务系统数据,夯实债务资金数据。加强债务系统的维护,将应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单位以及举借的债务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到管理全面,数据准确。

(四)完善偿债制度,分清债权债务,严格政府性债务的制度约束。我县已着手制定《华亭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担保,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政府性债务的偿还、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监管等各个方面逐条逐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降低我县政府性债务的风险,规范举借债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奠定制度性基础。由于我县逾期债务率较高,按照“谁借款、谁偿还;谁担保、谁负责;谁收益、谁还贷”的原则,建立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长效偿债机制,建立偿债准备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五)加强宏观调控,力求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财政政策优势,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有效缓解经济发展与财力不足的矛盾。

华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

为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政府信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2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到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预警及应急处置。

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和或有债务。

一般债务是指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债务;

专项债务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债务;

或有债务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三、工作原则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加强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维护稳定的原则。

(一)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风险应急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

根据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华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财政和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公司、县法制办、县金融办、县土储中心主要领导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预算股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对高风险地区和债务单位债务风险及时制定处置措施。

3.负责债务风险的善后处理事宜。

三、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

(一)风险监测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全县的政府债务进行持续的跟踪、监测、分析,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债务风险检查,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二)风险预警

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债务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评估预警机制,按照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风险测算,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对可能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

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主要指标包括: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和偿债率。

1.一般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一般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0%。公式为:一般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4年。

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用于基本财力保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部分。

2.专项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专项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0%。公式为:专项债务率=专项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4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开支或计提的各项成本性支出和政策性支出。

3.新增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对新增债务的保障能力。新增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公式为:新增债务率=新增政府债务额/政府综合财力×100%,政府综合财力=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4.逾期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逾期债务的比重。逾期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公式为:逾期债务率=债务逾期额/政府债务余额×100%。

5.偿债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比重。偿债率风险警戒线为25%。公式为:偿债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额/政府综合财力×100%。

(四)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等级

根据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偿债率五项指标值划分为绿色安全区、黄色风险提示区和红色风险预警区三个范围等级。

五项指标均在风险警戒线范围内的,列入绿色安全区名单;五项指标有一项高于风险警戒线的地区,列入黄色风险提示区名单,其中高于风险警戒线的指标为一般债务率时,列入黄色风险重点提示区名单;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两项同时高于风险警戒线的地区,列入红色风险预警区名单,其中另外三项中有两项高于风险警戒线时,列入红色风险重点预警区名单。

五、信息报告

各债务单位要及时向县财政定期报送债务本息偿还情况,分析债务结构、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偿债资金的筹集工作,若不能按期偿还,应提前60天向县财政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主动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向工作小组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如本预案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将处理情况报送县政府。

六、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一)应急响应

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银行下调信用评级以及司法诉讼等恶性状况的发生。及时与违约债务的债权人取得联系,启用偿债准备金偿还高风险债务,承诺债权人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解决债务逾期问题。

(二)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各单位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债务情况,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一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自身防御风险的能力,需要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债务单位应提前30天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财政局。二要积极与银行等债权人协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通过贷款展期、适当减免利息等方式缓解当期偿债压力,规避短期偿债风险。三要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存量债务项目,压缩债务规模,避免债务违约,化解政府性债务危机。四要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利政策,首先置换或偿还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债务,达到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五要充分挖掘政府各种有效资源筹集偿债资金,如处置闲置行政事业资产以及土地等资产,其变现收入纳入偿债准备金。六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七要在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基础上,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三)应急结束

债务风险应急状态解除,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应急保障

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和各债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债务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债务风险信息的报送。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护高效实用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债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八、善后处理

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后,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并不能及时消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必要开展善后工作。首先债务单位要向债权人作出完善债务管理工作的书面情况说明,保证在日后的债务管理中严格执行债务预警机制、更多渠道地筹集偿债资金措施,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总结教训,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债务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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