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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华亭县东华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13948538-04_A/2018-070601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华亭县东华镇财政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各项财政财务政策贯彻落实。

2、编报财政收支预决算。

3、指导监管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管理发放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积极推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贯彻落实。

5、管理国有资产、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

6、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农业综合改革工作。

7、办理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华亭县东华镇财政所属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2018年实有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遗嘱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华亭县东华镇财政所2018年预算收入11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1万元。上年结转预计安排0元。2018年预算支出11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1万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0.39万元,增长0.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0.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及基本工资提标,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5.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度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3.22%;住房保障支出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8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调入到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增加)0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0.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及基本工资提标,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5.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度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3.22%。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0.39万元,预计接待6批次45 人次,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6、 机关运行费0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分别是纸张0.33万元;其他消耗用品0.33万元;硒鼓0.5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 0 辆,价值0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2018年无拟采购固定资产项目。

3、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18年不需配置资产。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5、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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