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砚峡乡财政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各项财政财务政策贯彻落实。
(二)编报财政收支预决算。
(三)指导监管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四)负责管理发放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积极推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贯彻落实。
(五)管理国有资产、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
(六)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农业综合改革工作。
(七)办理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华亭县砚峡乡财政所属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数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6万元,上年结转预计安排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7万元,增加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18年砚峡乡财政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7万元,增加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4万元,增长18%,增加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正常增资。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6、机关运行费0万元,较2017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单位名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1万元。分别是办公用品0.71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8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4万元,主要是:文件柜0.3万元,条形桌0.1万元。
3、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18年新增资产配置0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
5、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